发布时间: 2023-02-02 08:23: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玉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玉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48名,女性2名),分配到玉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从事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性1.70m以上,女性1.60m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玉山县公安局列为过渡期管理的辅助人员;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步骤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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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上报名 长按识别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日。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3日。 (2)报名须知:现场报名地点位于玉山县公安局城市快警队,报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资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玉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4张(一寸);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和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或消防救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佐证等。 线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3日到现场报名地点(玉山县公安局城市快警队,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携带上述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男性: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引体向上和纵跳摸高(二选一)30分。 女性: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800米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二选一)30分。 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项目的测试次数为1次,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项目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七、笔试 1、笔试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党史、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本知识等有关知识。 八、面试 1、面试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取得有效总成绩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得分不为0的成绩。 4、递补面试人员 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情况下,取体能测试成绩优先)。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玉山县公安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要求。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照岗位计划招录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 九、体检、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3、政治考察标准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 4、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玉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玉山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玉山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间由玉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玉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每人每月21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福利约为336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十二、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玉山县公安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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