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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8 11:03: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九江组工微讯  

【导读】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主办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党建网( 网址: http://www.jjdjw.gov.cn/)、“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92.jxpta.com/)、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含试用期)。

4.具有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遴选单位同意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方可报考。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考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30日。

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均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29日9:00至11 月30日16:00止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报名及缴费。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上报名专区》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为在考试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有关单位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传送照片初审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2021年12月3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4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4人的,面试比例为1:3;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5;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最低可按1:2的比例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登陆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九江人才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见详见面试入闱人员公告。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推荐介绍信(注明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具有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于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4人的,考察比例为1:2;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遴选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3.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公告。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2-8211580

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

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附件:

1.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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