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6 09:36: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集贤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短缺状况,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55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集贤县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与教师职业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与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小学、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具有师范类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学前教育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7. 报考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小学英语、音乐教师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小学其他岗位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业目录见国家教育部官网)。
8.年龄条件为35周岁(含)以下(198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在集贤县幼儿园连续任教3年以上的幼儿教师(以人社局有备案的合同为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集贤县域内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3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北二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1)《2024年集贤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已通过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但未领取到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受理凭证。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正身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限户籍的岗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加分政策。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成绩折算前(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8月25日(含)。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附件3),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集贤县域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即视为了解并同意公告全部内容。
6.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1.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幼儿园课程、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园法规等相关知识。
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1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小学教师岗位试卷相当于中考难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
(五)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2)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准备时间为20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0分钟,每项技能展示时间为3-5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占55%,钢琴弹唱、舞蹈、绘画各占15%。
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考核教学水平和能力,微型课内容为考生报考岗位学科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为20分钟。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
招聘教师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考核与体检
1.考核。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考核;县教体局负责聘用人员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3.聘用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引进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6128625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2861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集贤县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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