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2-17 15:31: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公 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25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并转至小学岗位。报考人员如符合小学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可转报小学岗位。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2年12月28日9:00-17:00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读卡机阅卷登统。
4、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请考生登录《保定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在合格人选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其中,应聘高阳中学、职教中心岗位的考生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超过最低分数线而不足1:3时,可不受1:3的限制,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6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分组,应聘农村小学岗位的数额同时分配到各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各组按笔试成绩高低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70%+面试成绩得分×3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保定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核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 1:1 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④年龄大的。
2、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依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农村小学应聘成功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
四、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河北省确定的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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