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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阜阳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42人

发布时间: 2025-04-03 08:31: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阜阳市人民医院  

【导读】2025年阜阳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42人

 阜阳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安徽省区域医疗中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阜阳医院,上海九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协作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同时也是阜阳市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中心。医院致力于建设“皖北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特色鲜明现代化医院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肩负着为阜阳及皖西北、豫东南周边地区3000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的使命。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有关规定,我院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阜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计划校园招聘42名毕业生,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制为4年制或5年制);本科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或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应的的相应专业。

(七)卫生类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其中专业型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其他专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八)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

(九)执行《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要求。

(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s://fyrmyyxyzpbm.baoming001.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进入“阜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校园招聘”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19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0日23: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2日10: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阜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校园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科目》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专业科目》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9:00开始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5月中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www.fysyy.com),凭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4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专业科目》占60%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2×0.4+《专业科目》成绩÷1.2×0.6。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护理专业毕业生除须提供相应的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专业科目》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2×0.4+《专业科目》成绩÷1.2×0.6)×0.6+专业测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科目》主观题成绩、《专业科目》多选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阜阳市人民医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3010017,0558-3010019,0558-3011239(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3010011(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岗位表.doc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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