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17 08:35:5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绵阳人事考试网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江油市启动2024年上半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活动,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事业编制人员65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7.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wsrs3220821@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老师 0816-3220821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5月1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后续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3227286;江油市卫生健康局0816-3220821
附件:
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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